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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您违反了第7.1条的约定,相关国家机关或机构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用友政务给予协助。造成损害的,您应依法予以赔偿,用友政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宗教信仰等,您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您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用友政务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用友政务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并保留向您追偿的权利。 您同意,通过使用本服务而间接选择了包括但不限于北京用友融联科技有限公司的银企联云平台等第三方服务,您认可您完全处于自主选择并承诺自主履行与相关第三方的协议内容;您认可上述选择与用友政务无关并同意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后果。 您同意,未经用友政务许可,不使用任何可能对用友政务产品或服务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第三方软件,如果擅自使用第三方软件给用友政务造成损失的,用友政务保留对您追偿的权利。您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用友政务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用友政务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您有责任自行备份存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如果您的服务被终止,用友政务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终止后,用友政务没有义务向您返还数据。 免责条款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用友政务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用友政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用友政务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由于使用服务致使您可能收到的任何骚扰性、威胁性、诽谤性、冒犯性、侵权或非法信息或传播承担任何责任。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用友政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您理解并同意,用友政务工作圈中的部分服务由第三方独立开发并提供,用友政务已将此类应用予以标识,在您选择使用此类服务之前,请您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遵守第三方制定的相应使用规则。如果因使用第三方应用给您造成的损失,用友政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用友政务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用友政务的义务或承诺,用友政务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在任何情况下,用友政务、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关联公司、代理、承包商或许可方均不对由您对有关服务的使用或无法使用所引起的任何间接、附带、惩罚性、特殊或后果性的不可预期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用友政务及各关联公司、经销商、分销商和供应商不提供与您使用服务相关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保障或条件。您已了解,您应自担服务使用风险,并且用友政务将按“现状”提供服务,服务“可能存在各种缺陷”且只提供“目前可用功能”。用友政务不保证服务所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或及时性。在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友政务排除有关适销性、质量满意保证、针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无工艺问题和不侵权等方面的任何默示担保。根据您当地的法律,您可能享有某些权利。如果适用,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无意影响这些权利。 您同意用友政务可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自行或由第三方广告商向您发送广告、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营销、微信营销等,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 用友政务可能为您提供选择关闭广告信息的功能,但任何时候您都不得以本协议未明确约定或用友政务未书面许可的方式屏蔽、过滤广告信息。如您的行为导致用友政务受到广告主的追偿,则用友政务保留向您追偿的权利。 用友政务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广告商履行相关义务,您应当自行判断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因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用友政务不承担责任。 您同意,对用友政务服务中出现的广告信息,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应对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 服务变更、中断与终止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用友政务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最近更新日期:2020年 4月11日
生效日期:2020年 4月11日
一、定义
二、适用范围
三、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
3.1我们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
3.2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范围
您的个人信息是指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信息使用时能够确定您个人身份的信息。您或您所在的企业组织用户注册、使用我们的网站、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向其收集您的必要个人信息,具体如下:
3.2.1注册账户时收集的信息 您在注册用友政务网站账户时,我们会收集您的如下信息
3.2.2 使用服务时收集的信息 您在使用用友政务服务时,我们会收集您的如下信息: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作为单位组织管理员选择开通、管理用友政务服务的,您所在单位组织用户的个人用户使用用友政务服务相关功能/应用过程中可能会提交或产生相应的信息和数据(下称“单位控制数据”)。您确认并知晓,单位组织用户为上述单位控制数据的控制者,用友政务仅根据单位组织用户管理员选择开通、管理和使用上述应用服务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数据。单位组织用户上传上述个人用户的个人信息之前,应确保已经事先获得上述个人用户的明确同意,并仅限收集实现单位运营及管理目的所必需的个人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已充分告知上述个人用户有关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
3.3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方式
四、用户个人信息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的方式
4.1. 共享
我们不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用户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4.2.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4.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个人信息:
4.4.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五、用户业务数据和公开信息
不同于您的用户信息,对于用户业务数据和公开信息,用友政务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5.1. 用户业务数据
5.2. 公开信息
六、用户个人信息的查询、更正与删除
您可以查看您提供给用友政务的注册信息及使用用友政务平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信息。如果您希望删除或更正您的信息,请通过用友政务的客户隐私专用邮箱(privacy@yonyougov.com)与我们联系。
七、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方式
九、未成年人用户信息的特别约定
10.1身份验证与提出请求
用友政务在响应您行使本特别条款约定权利的任何请求前会要求验证您的身份并要求您详述行使下述权利的请求。我们对您行使权利的请求会在您作出说明后的30日内回应(如情形复杂,该时限可能会延长至60日)。如您要行使此项权利,请通过用友政务的客户隐私专用邮箱(privacy@yonyougov.com)与我们联系。
10.2个人信息的存取与修正
经您要求,用友政务会告知您我们是否收集了您的个人信息;如确有收集行为,则您也有权得知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种类、使用方式与共享对象。您有权随时登入您的用友政务网站账户来存取并修正您的个人信息。
10.3个人信息的删除。
对于用友政务收集的个人信息,如存在下述情形,您可以登入您的用友政务平台账户,并依照相应页面的指示来删除您的账户,或移除特定个人信息
10.4个人信息仅限存储目的而处理
对于用友政务收集的个人信息,如存在下述情形,你有权请求用友政务除存储目的外将停止处理该等个人信息:
10.5个人信息的可携带性
对于用友政务收集的个人信息,您有权取得副本。您有权以结构化、通用且机器可读之格式获得此信息。您也有权要求用友政务将该个人信息移转给其他人或行使导出数据的权利。若您希望用友政务将上述个人信息移转给第三方,请确保您会详述该第三方。请注意,用友政务仅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才能转移信息。一旦该第三方接收该个人信息后,对该信息之安全与否或对其处理方式,用友政务概不负责。若提供特定个人信息会影响他人权利,则我们可能无法将之提供给您(例如,提供该个人信息会揭露他人信息、用友政务或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信息)。
10.6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拒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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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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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隐私权政策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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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我们的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隐私权政策或对本隐私权政策的实践以及操作上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通过用友政务的客户隐私专用邮箱(privacy@yonyougov.com)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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